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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

[日期:2019-05-06]

一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。制定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,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二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、配置、检查、验收、处置、清查、资产评估及统计报告等工作,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。

三、负责办理审批国有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等手续,对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监管。

四、依法规范学校各项采购行为,负责组织学校各项设备、工程、修缮改造、物资类等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。

五、负责对新购货物类资产、仪器设备等进行验收。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管理,办理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各类手续。

六、负责学校办公用房的调配、统计工作,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,并监督执行。

七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文件、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八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